商务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关于《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(2018年版)》的公告【已废止】
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“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”的精神,落实《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》(国发〔2014〕67号)关于“定期发布《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》”的要求,明确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导向,商务部财政部、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结合产业发展情况,在2016年发布《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目录》)基础上,编制了《指导目录(2018年版)》,现予以发布。
2016年发布的《指导目录》同时废止。今后,《指导目录》将每两年修订一次。
附件: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(2018年版).pdf
商务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
2018年12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