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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开展家政服务员 技能升级行动的通知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、妇联:

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加强家政行业人才队伍建设,扩大家政服务消费,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,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,按照商务部办公厅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《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2023年工作要点》和商务部等16部门印发的《2023年家政兴农行动工作方案》安排,商务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全国妇联定于2023年11月起组织开展家政服务员技能升级行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工作目标

整合国家开放大学等相关教育机构线上线下教学资源,依托“全国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”,面向家政行业一线从业人员提供高效、便捷的网络培训课程,全面提升家政服务员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,为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人才支撑。到2024年6月底,实现培训数量超过100万人(次);到2024年底,实现培训数量超过200万人(次)。

二、培训内容

以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为单位动员家政企业组织家政服务员(特别是巾帼家政服务员)参与培训,重点围绕母婴护理、育婴启蒙、母乳喂养、养老照护、营养配餐、家庭服务、小儿推拿保健、产后修复等专业以及人际沟通、安全急救、法律知识等基础知识开展培训,培训课程共计800课时,家政服务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专业方向进行学习。

三、培训形式

家政服务员可通过“家政信用查”手机客户端APP或小程序免费接受线上培训,培训合格者将获得国家开放大学颁发的相关证书,培训时长和培训记录纳入家政服务员信用信息档案,可通过“家政信用查”平台向消费者展示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切实提高认识。家政服务业事关百姓生活、民生福祉,要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高度,充分认识家政服务员技能升级行动的重要意义。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、妇联加强统筹谋划,建立部门协作机制,形成工作合力。

(二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,组织、动员、鼓励家政企业将家政服务员信息录入到“全国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”,完成注册和认证,及时更新家政服务员信息。利用线上、线下等多种渠道和方式,支持家政企业加强对家政服务员高效、便捷使用“家政信用查”平台进行培训。

(三)加大宣传力度。各地要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,结合开展“家政服务招聘季”活动,通过官方网站、公众号、新媒体平台以及与当地媒体合作等,多方面多维度开展宣传,提高培训知晓度。要重点对家政劳务输出基地、大型家政企业加强宣传动员,鼓励引导更多家政服务员参与培训,扩大宣传、培训覆盖面。

(四)及时总结成效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、妇联了解掌握家政服务员培训学习成效,总结有益经验和典型做法,相关情况及时向商务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全国妇联报送。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视情开展宣传推广。

商务部联系人:服贸司 李建辉

联系电话:010-65197026

传 真:010-85093782

电子邮件:sanchu@mofcom.gov.cn

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系人:孙浩

联系电话:010-84208630

全国妇联联系人:陈静

联系电话:010-65103208

全国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技术联系人:单鹏飞

联系电话:010-65198159

商务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

全国妇联办公厅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

2023年11月16日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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