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市(州)商务主管部门:
为进一步加强家政服务培训管理,成都市商务局研究制定了《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加强家政服务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对家政服务培训项目验收工作进行了细化,对全省各市(州)开展家政服务培训监管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。现将通知转发你们,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,学习借鉴成都市商务局做法,细化、量化家政服务培训相关管理、验收细则,切实加强家政服务培训项目监管,坚决杜绝委托培训、重复培训、假培训、弄虚作假、骗取财政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,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家政服务培训任务圆满完成。
各地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请及时上报省商务厅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《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加强家政服务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》
四川省商务厅
2012年9月6日
附件
各有关区(县)商务局、项目承办企业(机构):
按照四川省商务厅、四川省财政厅、四川省总工会《关于组织实施2011年家政服务培训项目的通知》(川商商贸[2011]45号)和《关于做好2011年度家政服务培训验收工作的通知》(川商商贸[2012]31号)要求,为杜绝骗取财政补贴、重复培训、委托培训、假培训、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,切实管好用好财政补贴资金,现就加强家政服务培训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强领导
各有关区(县)商务局要充分认识家政服务培训工作的重要性,加强对培训验收工作的检查指导,要安排专人负责指导项目承办企业(机构),全程跟踪检查、督促指导培训验收工作。
二、严格验收
各有关区(县)商务局要严格按照《成都市家政服务培训验收方案》和《成都市家政服务培训验收细则》(附件1)进行验收,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整改,对整改不达标的不予验收。
三、落实责任
1、各有关区(县)商务局要加强对属地内家政服务培训项目承办企业(机构)的监管,落实监管责任。要对培训检查工作及时进行记录,并填写《成都市家政服务培训工作检查记录表》(附件4),要求被检查单位和检查人在检查记录表中签字确认,存档备查。
2、各培训项目承办企业(机构)要严格按照商务部《家政培训大纲》认真组织培训,并按照《成都市家政服务培训验收细则》组织培训验收资料,按时上报当地商务、财政、工会部门。
3、对项目承办企业(机构)重复培训、委托培训、假培训、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,将取消其承办项目资格,并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,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四、及时兑付
在对培训项目验收合格后,要将培训项目资金按标准全额补助及时兑付,不得截留项目资金。
附件:1、成都市家政服务培训项目验收细则
2、成都市家政服务培训项目开班情况统计表
3、成都市家政服务培训项目任课教师情况统计表
4、成都市家政服务培训工作检查记录表
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七日